2023年1月—7月,全省14個地級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0.3%,PM2.5平均濃度為28微克/立方米,PM10平均濃度為64微克/立方米, SO2平均濃度為12微克/立方米,NO2平均濃度為21微克/立方米,CO平均濃度為1.1毫克/立方米,O3平均濃度為145微克/立方米。
2023年1月—7月,全省14個地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排名由高到低分別為:隴南市、甘南州、慶陽市、張掖市、嘉峪關市、酒泉市、金昌市、天水市、定西市、武威市、平涼市、臨夏州、白銀市、蘭州市。
2023年1月—7月,全省14個地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排名由高到低分別為:慶陽市、臨夏州、武威市、張掖市、定西市、酒泉市、天水市、平涼市、嘉峪關市、蘭州市、隴南市、甘南州、金昌市、白銀市。
[來源:甘肅日報]